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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ilitation引導學》:引導者又被稱為「支援型領導者」,他必須創造出一個有效溝通的場域

文:堀公俊

2 促發參與式合作的引導又被有效域引導學

促使群智相互激盪

若用一句話來概括引導學(Facilitation),則其指的學引型領是一種「促使團隊成員的智慧相互激盪的技巧」。

Facilitation的導者導者的場字根「facil」一字,在拉丁文裡意味著「easy」。稱為創造出個因此,支援Facilitation這個字的必須英文原意,指的溝通是「使其容易」「使其便利」或「使其順利」。因此引導的引導又被有效域功能,就是學引型領對人類的活動提供支援,讓它變得更容易進行,導者導者的場讓事物更易於進展。稱為創造出個

如同前面所提到的支援,身為社會性動物的必須人類,至今為止,溝通都藉由與擁有同樣目的引導又被有效域的人們攜手合作,以完成一個人無法成就之事。為此,人類創造了組織,透過被稱為「參與式合作」的智慧相互激盪方式,匯集各種知識,達成共同的目標。

而引導,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對以集團方式解決問題、激發創意、形成共識、進行教育學習、改革、自我表現與成長等所有知識創造活動,發揮支援與促進之作用。

說得更具體一點,所謂引導,指的是「以中立的立場管理團隊活動的各個過程,引出團隊合作,對其提供支援,以讓團隊活動的成果達到最佳化」(語出《卓越引導者手冊》,暫譯,原書名The Facilitator Excellence Handbook,法蘭.芮斯〔Fran Rees〕著)。而負責扮演該角色的人,便是引導者,日文亦稱其為「參與式合作促進者」或「共創支援者」。

引導的特點有二。其一,引導必須把活動的內容(Contents)完全交給團隊決定,只對抵達該內容途中的過程(Process)進行督導。如此一來,便能一方面主導活動的進行,一方面把成果的主體性留給團隊。

其二,是必須以中立的立場來支援活動。藉由這樣的方式,才能引出客觀且能獲得眾人高度信服的成果。這兩項特點同時存在,才能讓團隊開始對引導者產生信任感,也才能引發團隊的自律。

活躍於會議中的引導者

實際上,引導在做的究竟是些什麼樣的事情?讓筆者舉個具體實例供作參考。這個例子是要為各位說明,引導學在只要有組織活動,便必定會伴隨出現的「會議」中所扮演的角色(若讀完以下說明後還是未能產生具體概念者,不妨先跳讀第七章的案例)。

「會議」的原始目的,原本是為了進行高品質的決策,藉由讓不同的知識相互衝撞,以期產生出新意見與新思維。然而,實際上別說是知識創造,除了浪費時間之外沒有任何作用的會議,卻比比皆是。許多會議不但彼此無關的討論又臭又長,還會陷入周而復始、永無止境的無謂爭論之中。明明還沒搞清楚到底決定了些什麼、沒有決定些什麼,但工作本身卻自行如脫韁野馬般,繼續不斷地往前挺進。呈現出來的,正是一種「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不行又卸責」的情況。

引導者之所以出現,正是為了改變前述狀況,而對會議過程進行督導。引導者扮演的角色既不是領導者(決策者,亦即主席),也不是司儀。引導者的工作,由會議的場域營造——為了什麼目的(課題)、應該召集哪些人、進行什麼樣的議論——開始。然後再以這些為基礎,針對應該如何進行會議才能達到目的,與領導者研擬會議的過程。

一旦會議開始,就不是由主席,而是由引導者來引領整個會議的進行。引導者不插手會議中討論的內容(What),只對其過程(How)進行督導,引導整個團隊達到最佳成果。

話雖如此,引導者亦不是單純如司儀般的角色。他必須創造出一個有效溝通的場域,串聯在場的所有人,進而引出團隊的力量,並整合每個人不同的思維。藉由培育在場成員主體性的方式,促成團隊產生優質的共識。

萬一討論陷入對立,引導者必須扮演統合者的角色,讓每個人的主張都能正確地嵌合在一起。然後,直到找出能讓所有人都滿意的解答之前,致力引出眾人所有的智慧。用這樣的方式,促使問題獲得解決,提高協議內容的品質。

支援型領導與場域管理

把引導的功能拿來與過去的領導或管理相互對比,其間之差異,馬上就能一目瞭然(詳見【圖表1-1】)。

《Facilitation引導學》圖表1-1Photo Credit: 經濟新潮社出版

至今為止的領導者,向來對「內容」與「過程」兩方面都發揮強大的指導力。相對於此,引導者則把內容交付給團隊成員,只對過程進行主導——換句話說,彷彿是隱身舞臺聚光燈之外的導演。不是強迫推銷自己的意見給眾人,而是把每位成員都培育成領導者,讓複數領導者經由共識,真正結合在一起。因此,引導者又被稱為是「支援型領導者」。

因此,在每個組織裡,支援型領導者並不限於一人。由組織代表人來擔任支援型領導者也可以,或是由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來擔任支援型領導者也沒有問題。最理想的方式,則是讓所有成員都成為支援型領導者,活躍在組織裡,做為組織的樞紐或核心,適時適所地相互交替,輪流發揮領導功能。

「組織真有辦法像這樣運作嗎?」閱讀至此,相信已有許多讀者心裡有所存疑。當然,組織要能夠運作,必須具備幾個條件。首先,組織的存在意義、目標與價值等大方向,已由成員所共有。第二,成員對環境具有正確認知,而且該認知在組織中呈現一致。第三,成員間必須具有高度的相互理解。只要備齊這三個條件,即使放手讓組織以自律的方式行動,組織也會自然而然地往統一的方向前進。

接著,讓我們再試著把引導拿來和以往型的管理相比。至今為止的管理模式,是以金字塔式(階層型)的科層組織為前提,把組織行為視為一連串決策連鎖發展而成。它的核心概念是一種結構式(因數分解型)的思維,也就是拆解組織的目標與功能將其分別複製或套用到各成員身上,或是堆砌各成員的特質與能力而架構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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