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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審精障殺人案:父子都患思覺失調症,啞鈴砸死「撒旦爸」交雜著現實與妄想中的恨

新北市新店區1名長期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國民鍾姓男子(以下簡稱鍾男),長年和同樣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法官父都父親關係不睦。今(2023)年1月鍾男聲稱自己遭到附身,審精撒旦拿啞鈴重砸父親頭部致死。障殺砸死雜著台北地院從昨(7)日開庭,人案由國民法官和法官共同審理此案。患思

檢辯雙方聚焦在鍾男的覺失殺父動機究竟是因為對父親不滿,或是調症的恨受精神疾病影響。負責司法精神鑑定的啞鈴與妄醫師出庭作證時直言,鍾男在案發時急性發病,爸交導致思考和認知都異常,現實想中責任能力明顯降低,國民在現實情感與因病而生的法官父都妄念交雜下導致殺父悲劇。

國民法官將在下週續行審理,審精撒旦15日宣判。障殺砸死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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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發病,反覆住院治療仍不見起色

根據證據,鍾男的父親在他國中時就開始出現思覺失調症狀,經常有被害妄想、疑神疑鬼、情緒不穩等,嚴重時甚至會打電話報警、稱有人要害自己、家中物品遭竊等。

鍾男也在19歲時發病,到新光醫院就醫後確診思覺失調症,開始治療服藥。25歲時,鍾男第一次被鑑定為中度身心障礙,取得障礙證明,連續3年都被鑑定為中度,後來醫師認定他就是長期精神障礙者。

辯護律師指出,鍾男早期還勉強可以上學、工作,但因生病導致工作和社交能力都持續退化,最後只能待在家,和同為精神疾病患者的爸爸一起生活。

由於媽媽負擔家計、出門工作,他和爸爸單獨長時間在家,兩人也因此多有摩擦衝突。根據鑑定報告,鍾父對鍾男經常責罵、指使他,說他懶惰不去工作,只會在家坐吃山空,甚至有打他、摸他下體等家暴、性騷擾不當行為。

鍾男十多年來病況不穩,甚至曾經跳樓自殺未遂。案發前不久,鍾男一度從新店安坑徒步走了好幾個小時到公館,讓母親在後面追著他跑,也出現半夜哭鬧不睡覺、胡言亂語等狀況,數次被強制送醫住院治療。

案發當日,鍾男聲稱自己要出門「破處」,遭到父親阻止,後來他將魚缸的魚帶到碧潭放生,並念經度化鬼魂。

律師表示,鍾男日前在臺北看守所內,病況惡化,出現幻聽幻覺,也和同房的獄友起衝突,企圖吞沙拉脫自殺,幾次接見對案發經過幾乎的描述都不太相同,直到檢察官申請監護處分,將他送到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住院治療,鍾男的精神狀況才慢慢穩定。

鑑定醫師:若未能穩定服藥,再犯可能性高

負責組成鑑定團隊,在亞東醫院擔任精神科主治醫師的鄭懿心醫師出庭作證時,指出鍾男在案發當下,符合《刑法》19條第2項的「責任能力顯著減低」,但不至於到完全喪失的程度。

透過心理師、社工和醫師訪談鍾男和家人、查閱病史、病歷表、做心理衡鑑等測驗,鄭醫師坦言,鑑定團隊猶豫了很久都難以判定,鍾男在殺父時是否仍有部分責任能力。最後決定的關鍵是根據警察秘錄器的現場影片,判斷鍾男仍有逃避追捕,想脫罪的意圖。另外也還能感知外界,回應警察的問題、和媽媽說話。同時也知道自己殺死的人是爸爸,且知道殺人是不好的事。所以他認為鍾男的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都仍未完全喪失。

鄭醫師說,失覺失調症的治療方式,最重要的就是穩定服藥,以鍾男的狀況來說,因為他病識感不足,一直以來對醫囑的順從性低,以多種理由自行調整藥物。唯一會盯著他吃藥的母親,也無法強逼他按時服藥,因此鍾男用藥頻率和數量、治療成效長期都不穩定。

鄭醫師指出,在他20多年的臨床經驗中,只有極少數、約1成的思覺失調症患者,可完全不治療仍勉強正常生活。如果長期穩定用藥治療,約有1/3的患者可以正常生活,有2/3的患者可能終其一生會反覆發病、住院治療,變成慢性精神疾病。因為缺乏病識感也是思覺失調症的症狀之一,導致他們很難穩定治療。

他也在鑑定報告中指出,假如鍾男未能持續準時服藥治療,以過去的病史、發病情況來看,鍾男再次出現暴力行為的可能性並不低。

檢辯雙方爭執「殺人動機」,醫師:交雜著現實與妄想中的恨

檢辯雙方爭執鍾男動手的原因,是平常和父親就關係不佳,長年對父親有不滿、怨恨,當日兩人又有衝突而導致殺人,還是在精神疾病急性發作的情況下,受到幻聽和妄念的影響,失控才殺人?

辯護律師主張,鍾男長年被鑑定為中度身心障礙者,案發前不久被強制送醫治療長達1個月,病況未穩定就出院返家。雖然有回診並施打長效針劑,但療效不佳。

從案發當日的警察的秘錄器也可看到,他的注意力渙散、言行異常、思考邏輯斷裂混亂,明顯處於發病狀態。

辯護律師認為,鍾男是一個因病失控的病人,而不是因細故和父親爭吵就殺人的罪犯,奇特又扭曲的認知導致他殺父,並非他的本意。

不過檢察官認為,鍾男和父親平常多有摩擦,本來就對父親積怨已深,當天案發前兩人又因鍾男便當買錯發生爭執,隨即因為鍾男要出門「破處」被父親阻止。

從電梯口的監視器畫面可見,鍾父從身後抱住鍾男意圖將他拉走,但是鍾男不從、執意離開。這些衝突導致鍾男被「觸發」殺意,而思覺失調症發病,影響他當下的思考和判斷,但並非鍾男殺父的動機,鍾男動手是因為對父親的不滿和恨意。

檢察官更強調,鍾男經歷了一連串的選擇,包括選擇動手、武器、手段,甚至在警察到場後以精神疾病為由、坦承罪行,這些都證明他仍有部分的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

檢辯雙方詰問精神科醫師時,都企圖從鑑定報告中釐清鍾男的殺人動機。不過鄭醫師坦言,他認為對思覺失調症患者來說,很難劃分清楚,鍾男和父親確實因長期互動不佳,加上父親的不當對待,鍾男對父親懷有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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