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发布消费警示: “食品级”儿童化妆品是促销噱头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覃勇记者刘文新)10月8日,食品级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重庆明确禁止在儿童化妆品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图案。璧山10月18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声,消费销噱明确表示并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警示“食品级”化妆品是儿童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据此,化妆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品促璧山区消委会于10月27日联合发布消费警示:“食品级”儿童化妆品是食品级促销噱头,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慎之又慎。重庆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璧山目前市场上的发布儿童化妆品五花八门,大多标注健康无毒、消费销噱水溶配方、警示天然成分、食品级原料等信息,然而,这些所谓的“食品级”“可食用”儿童化妆品,事实上并不存在,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璧山区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安全健康才是儿童最需要的,家长应尽量减少为儿童化妆的频次,非必要不化妆,非必要不购买儿童化妆品。如果确需为孩子选购儿童化妆品的,应注意以下几点: 儿童化妆品需有专用标志。为增强儿童化妆品的辨识度,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而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此外,儿童化妆品还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科学分析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一个化妆品是否安全,不仅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还需要评估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一些商家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 儿童化妆品也有不良反应。每个人的皮肤、生活工作习惯、近期身体状态都存在差异,即便是正规的化妆品也会存在不良反应。对于皮肤更娇嫩、身体更脆弱的儿童而言,家长应更为谨慎地选用儿童化妆品,可在使用前先在手臂等部位做皮试,避免过敏引发的健康风险。 家长在购买儿童化妆品时,应尽量选择专业、正规的儿童化妆品生产厂家的产品,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当消费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或产生不良反性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会等消费者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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