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

險路,長路,美國小說家戈馬克麥卡錫的漫漫文學路

文:閻紀宇

「齊哥殺他之前,險路小說錫在他眼中看見一絲懷疑,長路但為時已晚。美國馬克麥卡漫漫他的家戈手放在那人頭上,彷彿要施行某種心靈治療。文學氣體壓縮的險路小說錫聲音與活塞運作的喀嚓聲響起,聽來就像一道門關上。長路那人無聲癱軟在地,美國馬克麥卡漫漫前額有個圓形洞口,家戈裡頭冒出血泡,文學鮮血流進眼睛,險路小說錫緩緩遮住他對這世界的長路最後一瞥。」

——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美國馬克麥卡漫漫《險路》(No Country for Old Men)(節選自麥田出版社Waiting中譯)

若不是家戈6月13日以89歲高齡過世,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也許會入列今年諾貝爾文學獎熱門人選。文學麥卡錫是二戰之後美國最偉大的小說家之一,有批評家推許他傳承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的衣缽,而且上一回戴上桂冠的美國作家(2016年的Bob Dylan不算)是1993年的莫里森(Toni Morrison);三十年的等待,夠久了。

有趣的是,台灣的電影迷應該比小說迷更熟悉麥卡錫。他的十二部長篇小說只有兩本中譯,《險路》(No Country for Old Men)與《長路》(The Road)坊間幾已絕跡。但取材自其作品的電影琳瑯滿目:《愛在奔馳》(All the Pretty Horses)、《日落號列車》(The Sunset Limited)、《險路勿近》(No Country for Old Men)、《末路浩劫》(The Road)、《玩命法則》(The Counselor)、《神之子》(Child of God)。其中最膾炙人口的一部,當然就是2008年囊括四座奧斯卡獎的《險路勿近》。

儘管從文字到畫面,這些作品呈現的往往是一個冷酷、暴力、野蠻、荒涼的末日後世界,但如此受好萊塢青睞追捧,人們或許以為麥卡錫長袖善舞、左右逢源。其實不然,麥卡錫始終與「文化界」保持距離。他從來不辦簽書會或朗讀會,從來不推介其他作家的新書,從來不開寫作班,逾半世紀作家生涯接受的訪問屈指可數,甚至大部分時間都沒有經紀人。

麥卡錫或許不像沙林傑(J. D. Salinger)、哈波.李(Harper Lee)、品欽(Thomas Pynchon)那麼遺世獨立,但仍然是一位典型的「作家的作家」(writer’s writer),一個深居簡出、遠離喧嘩的「局外人」,其實多少就像他筆下的許多人物,因此有批評家稱他是「美國最優秀的不知名作家」。

對一般讀者而言,麥卡錫的小說一點也不討喜或「迷人」,割頭皮、斬首、縱火、性侵、亂倫、戀屍癖、同類相食都是題材。第六部小說《駿馬》(All the Pretty Horses)洛陽紙貴之前,他的前五部作品都賣不到5,000本。半自傳的《薩特瑞》(Suttree)被形容為「一陣劇烈而漫長的尖叫」,書中一個角色會對西瓜發洩性欲;《血色子午線》(Blood Meridian)則像是「一記甩在臉上的巴掌」,書中一景是幾具嬰兒屍體掛在樹上晃蕩。

他曾經如此闡述自己的人生觀與世界觀:「沒有不鮮血淋漓的人生。在我看來,以為人類總會有長進,大家能夠和睦相處,這是非常危險的想法。被這種想法毒害的人們,會率先放棄自己的靈魂、自己的自由。這種對人類的期望將奴役你、淘空你的生命。」

但美國文化界並沒有因為麥卡錫的暴力血腥黑暗而略過他。1992年迎來他作家生涯的分水嶺,《駿馬》贏得當年度的國家圖書獎(National Book Award),也是他最浪漫、最不刺激讀者的作品。2006年《長路》摘下普立茲獎,描寫一對父子跋涉浩劫後的美國。2009年,繼另一位大師羅斯(Philip Roth)之後,麥卡錫獲頒美國筆會/索爾.貝婁美國小說終身成就獎(PEN/Saul Bellow Award for Achievement in American Fiction)。去年他以89歲高齡一口氣推出兩本姊妹作《乘客》(The Passenger)與《海星聖母》(Stella Maris),批評家再度開始揣測他拿諾貝爾獎的可能性。

1933年7月20日,麥卡錫生於羅德島州普洛維登斯(Providence),四歲時舉家遷往田納西州的諾克斯維(Knoxville),當地也成為他寫作的重要空間背景。儘管出身中上階層(父親是成功的律師),然而麥卡錫似乎是天生的反抗者:「我很早就覺得自己不會成為一個受敬重的公民。我痛恨學校,從上學的第一天開始。」

麥卡錫唸過田納西大學(University of Tennessee),主修物理與工程,但兩度輟學後終究放棄。他一度從軍,派駐阿拉斯加州時開始大量閱讀文學經典,尤其是梅爾維爾、福克納與杜斯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evsky)的小說,從此確定文學是一生志業,1965年發表第一部作品《果園看守者》(The Orchard Keeper),立刻就讓批評家聯想到福克納。

他結過三次婚,但是顯然對養家活口興趣缺缺,三次都以仳離收場。前兩任妻子與他赤貧度日,除了三餐不繼,住處沒有水電暖氣,還會因為繳不出房租而遭房東驅逐。他一直是個純粹、專一的作家,為寫作而寫作,為寫作而生活,其他事情等閒視之。他出門在外會隨身帶一只100瓦的燈泡,這樣晚上落腳的地方只要有電,他就可以讀書寫作。

他在2009年接受《華爾街日報》(WSJ)訪問時提到,他對短篇小說寫作沒興趣(只有早年三篇傳世):「任何事情如果不會讓你經年累月、不會讓你想要自殺,恐怕就不值得做⋯⋯創造性的工作往往是由痛苦驅動。」當時已經76歲的他還說:「我常聽到人們說要度假之類的事,心想,有何意義?我完全不敢興趣。對我而言,坐在書房裡,攤開空白的稿紙,就是完美的一天,就是天堂,就是黃金。至於其他事,浪費時間。」


分享到:

京ICP备1900757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