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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XX是這樣被發明的》:法國大革命最致命的發明,斷頭台背後有三大荒謬

文:丹尼斯・古斯萊本(Denis 原來Guthleben)

公元一七九二年 斷頭台

斷頭台是法國大革命中最出名、最致命,這樣致命也是被發背後最持久的發明,一直被用到法國廢除死刑為止。明的命最明斷

有些工具或製作過程因為命名特殊或直接套上發明人名諱,法國讓後世永遠記得是大革的發誰創造出來的:像是魔鬼氈(velcro)、巴斯德消毒法(pasteurisation)、頭台垃圾桶(poubelle)等,荒謬其中最「妙」的原來例子應該是斷頭台(guillotine)。最「妙」的這樣致命例子?其實並非如此。斷頭台的被發背後發明背後有兩大甚至三大荒謬。

首先,明的命最明斷發明它的法國並非解剖學教授約瑟夫.伊尼亞斯.吉約丹(Joseph Ignace Guillotin, 1738-1814),他不過是大革的發提倡者。當年他以第三等級議員的頭台身分要求修改刑法(一七八九年十二月一日),改用一種新的方式執行死刑,取代當時普遍流行的殘酷手法。該提案指出:「無論被告犯下何種罪行,只要法律判決被告有罪並處以死刑,就該用單一、簡單的方式將罪犯斬首。」眾人皆平等,所以死法也該一樣!

吉約丹只是針對這個機制提出明確的想法。他參考了愛爾蘭、蘇格蘭、義大利等地使用的設備。作為提倡者,他委託外科醫師兼生理學教授安德烈.路易(André Louis)開發出這套裝置,並詳細說明其構造。這裝置在一七九二年四月終於正式「開張」(這樣形容應該沒錯吧),處決了一名普通罪犯。曾經有段時間它被人稱作「louisette」或「louison」(創造者的大名),但不久後卻被冠上推廣它的吉約丹之名「guillotine」。

吉約丹醫生(還有他的同事)當然都不想把這個裝置冠上自己的大名,此為第二個荒謬。至於最後一大荒謬是,開發此裝置的初衷,原是為了回應當時國家民意代表的人文主義訴求,為所有人提供一種唯一且相同的處決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折磨與血腥場面……只是在所有人的共同記憶中,斷頭台已經成為革命中專政時期的象徵,執法者幾乎全年無休,光是雅各賓專政時期就處決了近一萬七千名受害者。

所以這台被冠上「愛國剃刀」、「寡婦製造機」等名號的機器,是永遠無法跟其發明者斷絕關係的。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最擅長用最剛好的字眼來形容:他在《文學與哲學論文集》中說:「世間不如意事多了,哥倫布沒法在自己的發現冠上自己的名字;吉約丹則是永遠無法讓自己的大名擺脫他的發明……」


公元一八五三年 電梯

起重裝置其實上古時代就有,不過史上第一台電梯要等到一八五三年才誕生,這要歸功於艾利沙.奧蒂斯(Elisha Otis)發明的制動裝置「降落傘」。

為何我們把電梯的發明定於一八五三年,而非更早以前?打從滑輪於上古時代問世起,起重裝置就跟著開始發展,不管是在建築工地搬運材料或是於港口裝卸貨物都得靠它。此外,它還能把活生生的動物吊起來,像羅馬競技場有時就會讓觀眾看到鬥士與兇猛野獸同台對決;某些宮殿也會有這種裝置,像尼祿的金宮裡就有。到了中世紀,一些地勢較高的修道院(聖米歇爾山修道院等)也會擺放這種裝置;十八世紀時,路易十五還特別在凡爾賽宮裝了一台「飛椅」,方便與龐巴度夫人(Pompadour)幽會。

但這種裝置在十九世紀上半葉還是沒什麼長進,而且非常危險:如果鋼纜突然斷裂,就只能變自由落體!礦山就因此發生不少事故,而那時的升降梯還是用蒸汽機驅動的;當時的人不是沒試過用液壓式起重器,只是無法升到同樣的高度……

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這個問題終於被美國發明家艾利沙.奧蒂斯解決:他加裝了「降落傘」裝置。雖然取這種名稱,但它可不會在鋼纜斷掉的時候自動把帆布打開。「降落傘」其實是一種緊急制動系統,當類似狀況一發生,就會因速度過高而啟動。這種緊急煞車雖然也很粗魯,但可以降低傷害……為了說服還在觀望的人,奧蒂斯在一八五三年紐約萬國工業博覽會(世界博覽會前身)期間,用華麗的舞台展示這個裝置。

那天在水晶宮(上一屆倫敦展示場的複製品),他爬上升降梯,然後在眾人面前讓他的助手用斧頭把鋼纜砍斷!宣傳奏效,訂單如雪片般飛來:著名的「奧蒂斯電梯公司」就於同年誕生。雖說奧蒂斯沒有直接發明升降梯,但他讓它更安全……並促成了城市空間轉型。從舊城區就可發現,以往都是給窮人住的高樓層,逐漸變成富裕人家的投資標的。而在新大陸,配有「降落傘」的電梯讓更高的建物有機會出現,甚至還可「摩」擦「天」際……


公元一九三八年 原子筆

原子筆是相當耐用的消耗品,於一九三八年發明它的人是拉斯洛.約瑟夫.比羅(László József Bíró),至於讓它在戰後普及到全世界的則是馬塞爾.碧(Marcel Bich)。

從古埃及的蘆葦筆、各種天然羽毛筆(鵝、天鵝、鴨、烏鴉等),到很早就出現,但十九世紀才變得比較好用的鋼筆……人類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堅定不移地用筆墨書寫;雖說墨可以用筆去沾或蓄在筆心中,但原理都差不多:就是把某根東西削尖,使少許墨水能停留在上面,直到下筆。為了滿足雅痞與期盼作育英才的夫子們的需求,生產商不得不絞盡腦汁,研發出各種「不用常充」又「輕便」的筆,不過倒楣的就是作業寫不完的世代學子。然而持續千年的傳統在二戰前後各出現一次關鍵轉折,終於接近尾聲。

第一次轉折出現在一九三○年代後期:匈牙利的拉斯洛.約瑟夫.比羅,突然想到可以把墨水心塞進鋼筆裡。這位在一八九九年生於布達佩斯的猶太記者發現,為了減少紙頁被弄髒的風險,印刷報章雜誌的墨水比他每天寫字用的更快乾。不過印刷墨水太黏稠,用來寫字的話,墨水從筆中流出的速度完全跟不上下筆速度,所以行不通。當然,他之前不是沒人嘗試過,只是得到這個結論後就停止。

但這位記者卻有後續的想法:他請具紮實科學背景的兄弟喬治(György)幫忙,設計了一個加了圓珠的裝置,只要讓圓珠在紙上滾動,上方筆管的墨就會被圓珠帶到紙上……一九三八年,由於反猶太風潮高漲,加上匈牙利一直跟納粹德國相當友好,拉斯洛只好流亡到阿根廷居住,在離開之前他向巴黎申請了專利。

至於第二次轉折,則是在剛解放的法國上演:一位年輕企業家馬塞爾.碧剛收購了一間位於克利希石頭巷的鋼筆製造坊,並買下這個專利,用以改良自己生產的筆。他不但性格堅毅,也有自己的想法:在其率領的一組人馬通力合作下,開發出一種更合適的墨水。

「Bic水晶」在一九五○年上市後空前熱賣,這家公司因此打下了穩健的基礎,後來又將觸角伸往打火機與刮鬍刀市場,至今這個企業王國仍活躍於商場上。Bic的企業口號為:「不論何時何地,為眾人而生」。作家安伯托.艾可(Umberto Eco)在一九八六年曾以不落俗套的幽默,回應這個口號:在他眼中,Bic是「唯一力行社會主義的典範,因為不論貧富或社會階級,人手一只。」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原來XX是這樣被發明的:地球上130項從遠古到現代的驚人發明》,臺灣商務出版

作者:丹尼斯・古斯萊本(Denis Guthleben)
譯者: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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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生活小物如鏡子、燈或機械鐘、望遠鏡、熱氣球,甚至GPS、FB或網路……,這些不同凡響的發明,如何改變我們的世界與人類命運,又會帶來什麼新啟發?

這本書不只讓我們重溫微小物件的偉大誕生,
也探索出更多的思考新意!

你知道,三萬五千年前,史前老祖宗在洞穴深處,點起了第一盞燈?你知道「機器人」(robot)一詞,最早出現在1921年的一齣戲中,當時已經有人在擔心它會不會反抗人類……

你知道,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其實是五角大廈的研究成果,原是想確保戰略資訊的傳遞?你知道在未來,仿生學,隱形,或動物翻譯機,甚至永生,真有可能性?

作者說,發明往往從零開始,而發明的歷史之所以神奇,是因為它是一系列的「成功故事」,更提醒讀者應謙卑看待這些發明,並捍衛大自然——

身為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歷史委員,古斯萊本以自身的專業見地為讀者解說,他用新奇、趣味的觀點與思維,細數這些神奇小物的誕生,從使用火,最原始的工具到機器人,讓讀者穿梭在這趟人類製造、不可思議且超越時空的燦爛旅程!

getImagePhoto Credit: 臺灣商務出版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王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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