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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注意!北市河濱禁止放鞭炮、煙火 違者最高罰6000元

春節即將來臨,過年高罰不少人會到河濱公園燃炮放煙火,注意者最不過台北市水利處提醒民眾,北市台北市的河濱火違河濱公園已經全年禁止燃炮放煙火,依照「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可開罰6000元,禁止小心亂放煙火炮竹使荷包失守。放鞭

北市水利處表示,炮煙為減少噪音及空氣污染,過年高罰北市河濱公園自110年7月1日起,注意者最已全面(全年)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北市以維護周邊住戶生活品質,河濱火違同時也保障民眾在河濱休憩的禁止安全與舒適。

水利處河管科指出,放鞭水利處將會派員加強巡邏,炮煙若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過年高罰巡查人員將會直接取締,並依「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按違規次數及情節開罰每次新台幣2400元至6000元。

水利處表示,過去河濱公園開放時段和區域,讓民眾燃放爆竹煙火,但卻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且許多民眾違規在非開放區域燃炮,也引起許多民怨及投訴案件,因此水利處報經市府核定後,自110年7月1日起,台北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一律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另外,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非法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台北市府反映。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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