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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民法官審單親媽殺子案檢辯爭執「是否算自首」,媽媽死意堅定曾問兒「一起走好不好?」

新北1名許姓單親媽媽(以下簡稱許女)去年(2022年)親手用枕頭悶死6歲兒子後自殺,新北並留下遺書給父母和前夫,國民兒子死亡,法官否算許女在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審單殺案死意檢察官以家暴殺人罪起訴,親媽並因是檢辯堅定殺兒童要求依法加重其刑。昨(16)日此案在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共同參與審理;檢辯再次針對案發時許女的爭執自首曾問走好精神狀態以及案發後是否有自首,在法庭上相互攻防。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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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坦承說謊幫孩子請假:希望他能陪著我

昨天檢辯雙方、不好法官以及國民法官都針對案情詢問被告許女的新北想法。許女回答檢方,國民以回南部奔喪、法官否算孩子打疫苗等捏造的審單殺案死意理由向學校請假,都是親媽為了讓孩子陪在自己身邊。案發前,許女和孩子已好幾天沒出門,不讓前夫依照輪流照顧的約定接走孩子,也沒有帶孩子回娘家探視父母。

許女說,自己一直有自殺的想法,但不確定要帶著孩子一起走,直到案發當天早上還在猶豫。檢察官問許女為何猶豫?許女表示,假如自己自殺,孩子會被前夫帶走,但孩子曾說前夫一直在打電動、講電話,餐具都未清潔,因此他認為前夫無法妥善照顧孩子。若孩子由娘家父母照顧,許女又擔心管教過嚴,孩子長大後會像自己一樣抑鬱。

一位國民法官詢問許女,有沒有想過其他的可能性,例如尋求社福資源等,許女表示之前都沒想到,也不清楚有什麼資源。

許女說,當天早上和學校老師請假後,開始寫遺書給父母和前夫,滑手機看到前夫和其他女性出遊,越想越憤怒,也覺得十分悲哀,就情緒失控,下定決心自殺,帶孩子一起走。他用一旁的小抱枕壓在睡著的孩子臉上時,孩子曾掙扎表示「媽媽我不能呼吸了」,他卻整個人壓在孩子身上,並說「我好累,媽媽想離開了,你和媽媽一起走好不好?」孩子回「好」。他就繼續悶住孩子口鼻並要孩子抱住自己,直到孩子的手漸漸鬆開,他跟著鬆手。發現孩子沒有氣息後,他崩潰大哭,接著吞藥、割腕自殺。

檢察官詢問被告,孩子只有6歲,會理解媽媽說「和我一起走」的死亡意義嗎?許女表示,孩子應該不懂。檢察官又問,身為人母,情緒失控時怎麼不求助?許女回答,過去情緒失控時都被孩子拉回來,孩子總會先發現媽媽不對勁。這次失控時,孩子還在睡夢中,他就先動手了。許女也說,後來自殺時感覺不到痛,只覺得要趕快去找孩子,人生的痛苦就解脫了。

陳述自己從猶豫到動手的過程時,許女數度哽咽哭泣出聲,表示自己很愛孩子,希望和孩子一起走才做錯事。他也告訴法官,殺孩子時情緒太激動,很多細節不記得也沒想到法律後果。經過服藥治療好幾個月,他現在可以清楚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也非常後悔。

檢辯雙方爭執許女到底算不算自首

許女是否算自首,也是檢辯攻防重點。自首的定義是:在犯罪未被發覺前,犯人向機關自行申告犯罪事實,並表達願意接受法院之裁判。假如符合自首,刑期可以減少一半。

檢察官主張,許女從被發現到送醫途中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到隔天清醒做筆錄時才坦承自己殺了孩子,只是在承認前就已被發現是殺子嫌犯,所以不算是自首。

律師認為,警察在看到筆錄前不確定殺子嫌犯是誰,且許女未上鎖的手機和平板中都留有遺書,第一句話就坦承犯行:「我帶孩子一起走了。」因此合乎自首。

2位在案發時曾處理的警察昨天也出庭作證,支援的警察A表示,接獲報案就隨許女的家屬、里長和房東一起到許女租屋處找人,由消防破門而入,看見媽媽和孩子都躺在床上,孩子沒有外傷,媽媽渾身是血。他當下推測媽媽是殺子後自殺,不過當時並無明確證據。

另一位案件承辦員警B表示,他當晚沒進入案發房間,不清楚房內發生什麼事。他留下警察A在現場陪同鑑識人員採證,自己陪許女搭救護車到醫院,後來直接回派出所,看到鑑識科傳回的現場照片,才知道案情。辯護律師追問警察B,何時知道許女殺死孩子?警察一開始僅表示,在照片中看到美工刀和血跡才知道,後來又說,是看到筆錄才知道。辯護律師強調,可見警察B起初不知道許女做了什麼,許女算自首。

不過,警察B在被出庭過程一直無法順利表達,朗讀證人結文就支支吾吾。面對辯護律師詰問,回答更出現前後矛盾,對案情和證據掌握也常答不出來。檢察官對此非常不滿,拒絕詰問警察B,並對法官們表示,明明應該最了解案情的警察是狀況外,因此他的證詞不具備證據價值,請不要採信。

檢辯雙方對精神鑑定的結論意見分歧

辯護律師進一步指出,許女住院治療精神疾病期間,曾因自殘被送保護管束,有長達150頁的病歷紀錄為證,但為許女做精神鑑定的醫師卻沒看過這份紀錄,這名醫師日前也當庭證實,他只看過病歷摘要。辯方主張,重要病歷未納入考量,這份精神鑑定顯有瑕疵,應該重做。

檢察官主張,不管是精神鑑定報告或精神科醫師的證詞,都不影響報告的結論,也就是許女的殺子行為和重鬱症沒有直接關聯。精神科醫師雖然只讀過病歷摘要,但出庭作證時仍表示,許女在案發當時不合乎《刑法》19條精神抗辯的條件。

經過兩天犯罪事實和量刑的辯論後,此案將繼續開庭審理到18日,接著進入兩天的評議討論,將在22日下午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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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邱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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