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海宁55.66公里范围,全面禁止!
2019年开始 我省钱塘江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 新规实施后 我市钱塘江流域生物明显丰富了起来 3月1日开始 我市境内钱塘江 又将进入4个月的禁渔期 除娱乐性游钓以外 禁止所有作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月1日起,为期4个月! 请广大市民共同努力 一起保护我们的碧水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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