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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第二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典型案例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震慑“两品一械”领域的福建发布违法犯罪,加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第批警示教育“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主体,药品医疗12月24日,器械福建省药监局发布2021年第二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典型案例的化妆通告。

据悉,品典2021年来,型案福建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福建发布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第批执法,保履职到位,药品医疗促行业规范,器械树监管权威。化妆2021年度全省药品、品典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数、型案总罚没金额分别同比增长2.61%和245.83%,福建发布切实提升药品监管执法的震慑力和公信力,有效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典型案例合计有13起,涉及无证经营进口药品、无证生产儿童化妆品、假药、销售伪劣医疗美容产品、违法购药、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等内容。2021年8月25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国家互联网药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相关线索信息,称一家网店涉嫌无证经营台湾中药产品。2021年9月2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李某住宅进行检查,在该住宅内发现“正记消痔丸”“港香兰读书丸”“小建中汤”等药品。当事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药品予以扣押,并于当天立案调查。

经查,李某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超过十万元,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于2021年9月2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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