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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_

为预防和减轻二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因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在交通事故中的关于规定伤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启用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2024年6月20日起,不按备将启用全县范围内电子监控系统,佩戴拍设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安全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头盔通告告知违法行为,电监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控抓逾期不接受处理将予以曝光,关于规定并抄告所在单位、启用村居。不按备

佩戴拍设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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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佩戴拍设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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