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消费者7000万!江苏常州宣判一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骆云辉 史晔 记者薛庆元)近日,赔偿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消费宣判判决被告赔偿消费者损失逾7000万元,江苏件并就其欺诈销售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常州 2018年,起消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武进分局对辖区内某食品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费民该店销售的事公讼案“金能量大盐湖水”具有假药嫌疑,经鉴定为假药。益诉随后,赔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消费宣判一举破获常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某等人生产、江苏件销售假药案。常州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消身份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之诉,要求谢某某等人承担民事责任。费民 经审理,事公讼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某生物公司、某贸易公司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欺诈行为,构成欺诈销售的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因构成人格混同,被告谢某某、某旅游公司、某汽车租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又因对某贸易公司出资不到位,被告郭某某、王某某、王某三人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生物公司、某贸易公司赔偿消费者损失70105591.5元,被告谢某某、某旅游公司、某汽车租赁公司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郭某某、王某某、王某在未出资范围内对某贸易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谢某某、某生物公司、某贸易公司、某旅游公司、某汽车租赁公司于法院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欺诈销售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该案的承办法官、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吴红娥介绍说,该贸易公司通过从美国以进口食品的名义进口大盐湖水以及原料粉末,对外虚构了81种矿物元素和微量元素,宣称各种治病功效,把食品包装成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该生物公司门店通过组织旅游、给老年人上课、专家讲座等各种形式,对广大老年人,尤其是病人实施欺诈销售,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广大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补品一定要慎重,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不被虚假产品迷惑,保障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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