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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转入常态化 严打酒后驾驶到年底

  19日,整治转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常态从今年8月15日起开展的化严后驾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目前已取得明显战果,截至10月15日,打酒全市共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7次,年底出动警力8700人次,整治转入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7起,常态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2起,化严后驾行政拘留2人。打酒通过整治,年底我市境内因酒后驾驶引发的整治转入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常态

交警检查车辆


  从严从重查处酒后驾驶
  8月24日,化严后驾宝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时发现,打酒事故一方当事人是年底在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造成事故,当即对这名当事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样是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9月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依法对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这是公安部在本次严打酒后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化的具体实施细则,所有的处罚均为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罚上限。
  从这四个“一律”不难看出,公安交警将对酒后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高压严管的态势,从严、从重查处酒后驾驶行为。“在整治行动中,我们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惩,该扣证的扣证、该拘留的拘留,坚决治理酒后驾驶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正如这位负责人所说,从8月15日到10月15日期间,全市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7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起,对2名醉酒驾驶的驾驶员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全市交警部门把整治酒后驾驶工作融入到交通管理的事故处理、秩序管理日常工作中,从严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公安交警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要求,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
  除了对醉酒驾驶的驾驶员处以拘留、罚款的处罚外,全市各交警部门还在日常的秩序管理工作中,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者,并按照四个“一律”的规定进行了严格处罚,这也对其他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和警示,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
  
  进一步巩固严打战果
  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日前,公安部决定将全国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延长至年底,进一步巩固严打“酒驾”的战果,使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转入常态化。
  “开车就不喝酒,喝酒不能开车。我们整治酒后驾驶将一抓到底,决不手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说,“市民不要认为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就可以随意酒后驾车,我们将把整治酒后驾驶的行动转入常态化,在日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强化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另外,市民不能抱侥幸心理,酒后驾驶非常危险,大家要提高自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据了解,为了严打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组织各县区民警异地交叉参与集中整治,并将整治的范围延伸到人口较多的集镇,整治的时间延长为中午12点至14点,夜间7点至次日凌晨1点等措施,取得明显战果。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不少酒后驾驶的驾驶员都是避开交警检查的时间,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采取错时工作制,就是要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多发的时段进行重点监管,减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抓道路交通管理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强化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意识。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印制《致驾驶人一封信》进行广泛散发,拟定了多条温馨提示,通过各电信运营商向广大市民发送,号召全社会共同谴责酒后驾驶,号召所有驾驶人、乘车人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最大限度地宣传造势。此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名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集中整治过程中,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进餐饮娱乐场所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不断为整治行动造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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