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休闲

工讀須知八大勞動迷思:試用期薪水可以給低於基本工資?

文:Ching

根據勞動局公布的工讀工資統計資料,去(2021)年發生勞資爭議案件最多的須知薪水行業,「住宿餐飲業」位居第二名(前三名及爭議件數分別為批發零售業1069件、大勞動迷低於住宿餐飲業637件、思試支援服務業551件 ),用期而最常見的可給爭議項目是積欠工資和資遣費。

勞動權益意識抬頭,基本越來越多勞工勇於為自己的工讀工資權利發聲,但台灣的須知薪水小型餐廳、微型企業老闆們忙於事業起步經營,大勞動迷低於無暇跟進近年來頻頻修改的思試勞動法令。餐廳老闆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用期避免還沒賺到錢就被罰一波?

以下是可給小型餐飲門市服務業雇主常見的八大迷思,希望藉此提醒餐廳老闆們用人管理時容易誤觸的基本勞動法令規定,避免掉勞資糾紛。工讀工資

迷思1:試用期薪水可以給低於基本工資

每年基本工資一直漲,人事成本越來越高,加上固定的開銷,經營餐廳利潤越來越低,老闆都希望能多省些成本。請來沒有經驗的新人,必須花時間訓練才能逐漸上手,在約定試用期期間能給比較低的薪水嗎?

事實上,有關試用期的法律條文在1997年已從《勞基法》中刪除,也就是老闆雖可和員工約定3-6個月合理的試用期間,試用期間薪水可以較低一些(必須事先和員工約定),但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若以今(2022)年來說,月薪至少要給到2萬5250元以上、時薪至少要給到168元以上,而明(2023)年1月1日僱用員工月薪必須給到2萬6400元、時薪174元以上。

迷思2:請建教生或實習生來工作,可以用訓練指導方式來取代薪水

有些老闆會和學校簽訂契約建教合作契約、實習書面契約,藉由教導、訓練學生餐飲技能的方式間接換取部分勞務工作,幫助學生為畢業後銜接就業提早做準備。

然而,不是只要提供訓練就能不用給薪,通常在簽訂合作契約時,會明確規範雇主必須負擔的生活津貼、保險,還有訓練項目、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規定。

餐廳老闆必須每月發給不低於基本工資的「生活津貼」(依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而非勞基法),實習生在職場期間若沒有接收到店家學習、訓練,而只是單純被老闆要求付出勞力工作,則仍要按《勞基法》規定給予薪水。

迷思3:擔心新人工作做沒幾天就離職,和他簽短期契約就能省下資遣費了

餐廳員工流動率高,請來的新人都不確定能做的久,能否直接簽3-6個月的短期契約看員工能否留得住?

這樣做會涉及2個法律問題:

  1. 勞動契約原則上是「不定期」契約,若非特殊狀況或特定職業需求,雇主不能預期員工可能做不久而約定「定期契約」(勞基法第9條)
  2. 無論是試用期階段或是正式員工,若老闆評估不適任而資遣,都還是要按比例給付員工資遣費(勞基法第17條)。

迷思4:偶爾顧客晚走拖到打烊班員工下班時間,超時不用給加班費

根據勞動部去年勞檢結果統計,服務業中雇主最常違反的是「加班費」規定。

雖然餐廳營業時間固定,但有些餐廳會要求員工「早到」準備或「晚走」善後,這些時間無論長短,只要是雇主要求都應視為工作時間,並依當日排班性質給予加班費。

迷思5:規定員工遲到、請假直接扣薪或倒扣薪水,才能達到嚇阻作用避免工作開天窗

餐廳需要一定的人手在開店前內完成開店、整理、備料等工作雜事,才能應付接下來忙碌的餐期,許多老闆擔心員工遲到、晚到開天窗或影響服務品質,便訂定遲到、請假扣薪等內規,或要求員工早點到來開店。

訂定工作規範是合理且必要的做法,但工作規則不能低於法令規定的標準。當員工遲到時,老闆只能依遲到分鐘數比例不計薪,請假部分則看員工是否有按照公司的請假程序申請,若是臨時急病、急事必須親自處理,不能直接就以扣薪來威脅或故意不准假。

迷思6:新人表示自己已在職業工會加保,不需要公司再加勞健保,剛好省下這筆費用

依照法令規定,老闆必須依法幫僱用員工申報參加四險並提撥一金,分別為「勞保、就保、健保、職保」及提繳新制勞退金6%,餐飲業工作者容易接觸刀火燙傷,若沒有在員工到職當日加保,除了有相關罰則,雇主就無法抵充補償費用,必須自己負擔全部責任。

迷思7:連假節慶時生意特別好,平日卻生意清淡沒顧客,只好將員工工作時間截短補長

餐廳在連續假期或假日時生意往往比平日來的好,若遇到特殊節慶更容易因為客滿忙不過來,需要員工支援加班,但把生意不好的平日工時挪移到假日,例如:員工原先上週三至週日、每天八小時,改成週六日上班10小時、星期一二只要上六小時就好,是可以的嗎?

按照勞基法規定,工作時間並不能任意挪移,若要調整必須經員工同意,因此,即便生意不好讓員工先下班不能扣薪水、週六日上班超過八小時還須另計加班費。

若餐廳希望實施變形工時,在調移工時前必須按合法的程序走。

迷思8:員工空班時間沒事做,請他打掃餐廳、隨時待命才算妥善利用人力和時間

許多餐飲業都會實施兩頭班,但中間的空班時間屬於員工的「休息時間」,應讓員工好好休息,不應要求員工隨時待命。

無論是中午吃飯的休息時間,或是下午空班的休息時間,若仍安排員工繼續協助清潔、接待、備料等工作,就要改計成工作時間,當天工時超過八小時就要計算加班費。

本文經職場熊報Bear Times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延伸閱讀

  • 就算你是工讀生,也有加班費、特休與資遣費
  • 「打工換宿」不踩雷:沒有薪資合法嗎?工時怎樣算合理?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翁世航


分享到:

京ICP备19007577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