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燕明)为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部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印发医疗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中医药局、促进国家疾控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卫生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负责人介绍,机构近年来,支持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托育在婴幼儿膳食营养、服务发展身体发育、指导意疾病防控、部门保育照护等方面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印发医疗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发展,关于受到广大婴幼儿家长和托育服务从业者的促进好评。 《指导意见》共包括8项内容。卫生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托育机构作为功能社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儿童照护指导,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建立联系,定期上门对接和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医院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医药文化,积极与托育机构合作,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的理念和方法提供健康服务;落实疾病防控责任,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依法加强对托育机构疾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托育机构落实疾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疾病防控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安全防护、伤害预防、人员管理、环境管理、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等,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健全相关支持政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托育服务的建设和运营经费按规定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各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对托育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管理咨询等服务;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各地要将辖区内托育机构作为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等重点场所,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对托育机构的经常性检查,督促落实相关标准规范、环境卫生、疾病防控、安全保障等方面要求,促进托育机构依法依规运营,守住在托婴幼儿安全和健康的底线;抓好典型示范引领,将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纳入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建表彰评选内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要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的项目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和具体要求。 据悉,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将加强宣传解读、人员培训和督导调研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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