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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常誤會「沒給我三聯單表示吃案」,警政署三月正式啟用「報案單據整合」

警政署原本將在3月正式啟用的民眾報案單據整合計畫,22日經苗栗縣警局提前曝光,常誤未來長期施行的會沒合「報案三聯單」將成為歷史,與各類單據整合成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給聯並自即日起開始試辦。單表

《中央社》報導,示吃式啟警方受理民眾報案時,案警案單根據案件種類不同,政署並非每案都能開立「三聯單」,月正用報雖然民眾只要拿到任何一種單據,據整均代表案件已進入警方處理程序,民眾但常有民眾因為未拿到「三聯單」而質疑警方吃案。常誤

例如去年發生的會沒合長榮大學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棄屍案,曾爆出同校女學生過去險遭狼手,給聯幸運脫逃後報案,單表警方卻未開報案三聯單,引發外界質疑「吃案」。

對此,內政部警政署將對現行使用的「受理報案e化平台」,將現行「刑案三聯單」、「失車四聯單」、「遺失物」、「失蹤人口」、「身分不明」、「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及「其他案類」等原本的8種單據,統一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s_受處理案件證明單PHoto Credit: 苗栗縣警察局
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有趣的是,在警政署正式宣布之前,民眾和媒體就從苗栗縣警局得知這項變革。

根據《鏡傳媒》報導,警政署原本計畫在本月25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新制,但由於其前開始上線試辦,苗栗縣警局在22日就發稿並拍攝影片,針對新制進行宣傳,成為另類的「中央地方不同調」。

刑事局表示,報案證明單的改革能夠簡化報案流程,提升受理效率,試辦運作穩定後預計將於3月1日正式啟用,警察機關也會持續改進流程,讓民眾接洽警察機關能更為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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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 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案件證明單即起試行3月上路(中央社)
  • 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警政署正名「事件證明單」3/1上路(鏡傳媒)
  • 受理報案重大革新 警方今起統一正名證明單(UDN)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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