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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近年来,健全结构我市以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企业经营效率为中心,法人推动建立产权清晰、治理制度权责明确、完善政企分开、现代管理科学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协调运转、健全结构有效制衡的法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盘活用好国有资产,治理制度促进市级投融资公司转型、完善健康发展,现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企业

我市通过合并、健全结构划转、法人重组等多种方式,治理制度打造两大集团公司,为全市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提供有效载体。

组建淮南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围绕城市建设发展,以土地运营为支撑开展投融资,以资产资本化为方向开展资产经营及资本运营。主要承担城市建设、土地市场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保障房建设、城市资源开发运营等。

保留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以盘活全市国有存量经营性资产为依托开展投融资和资本运作,承担工业用地收储运营,做大做强类金融业务,开展风险投资,逐步化解国企改革遗留问题。

按照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逐步向管资本为主过渡的原则,逐步建立市属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制。授权市国资委对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力。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一环。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

我市根据《公司法》规定,对两大集团公司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两大集团公司分别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股东都是国资委持有100%股权的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层级确立。

两大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理顺后,我市强化监管,以风险防控为基础,制定企业“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制度。设定报告具体内容、标准、范围、报告程序和时限,明确报告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措施,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记者 周玲 编辑 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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