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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理性批判:當我們嘗試描繪自己所觀察到的文化時,其實也就是在描繪我們自己以及外在世界

文:陳智豪

人類個體對自身以及外在世界的文化認識,都無法跳過以文化符號為基礎的理性知識架構,試想一個人,批判之所以要認識自己以及外在世界,當們的文不就是嘗試察為了要和包裹著他的一切未知進行「互動」,而互動本身,描繪便充滿著各種大大小小的自己自己選擇行為,為這些選擇行為賦予意義,所觀世界也就是化時繪們個人將自己投入文化之中的第一步。

存在於文化之中的其實個人,透過賦予符號特殊的也描意義,而為文化的及外屬性增添了內容。比如,文化台灣人將濁水溪視為象徵民族的理性重要地理環境,事實上,批判就是將民族賦予了地理物質方面的屬性,而這樣的一個屬性,又有可能回過頭來,去界定每一個能夠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濁水溪的人為「台灣人」這樣的文化認識。

人與文化之間同時是相互界定,卻又能從各自的屬性碎片當中,向外延伸、牽連的特殊關係。一個個人無法辨認出一個文化的全貌,卻能接觸到複數個文化的部分要素,而一個文化無法涵蓋一個個體的全部性質,卻能將複數個體的部分特質牽連在一起。

文化,是一種個體嘗試將認識當中的「無限」化為「有限」的過程,然而,這樣的有限卻又因為人類認知的天生結構,而同化做無限之中。沒有一個人可以毫無保留的說,自己知道某個文化的全部,而他所指稱的那個文化,又很有可能,正涵蓋著其他他所無法辨認的事務的一部份。如此,文化隨時有可能在另一個「當下」變形,我們所認識的這個文化的這個形式,也不過是我們當下的認識而已。

然而,當我們能夠清楚發覺到自我意識的奧秘,與文化形式的變遷時,就能更進一步去看待個人生命與文化存在之間的關係。人的一生有各種大大小小的選擇,每一個選擇的過程,都深深烙印在了他的生命當中,而當他試著感受,或回顧以往選擇的結果後,他便能深刻感覺自己是存在怎樣的文化當中,而這一文化,又可以為他眼前呈現出怎樣的道路。

一個人從小在台灣這塊土地長大,成年後接觸到了本土派的政治運動,並在每一次的選舉當中熱烈關注運動的將來,他已將自己深深的嵌入「台灣人」這一文化當中,而台灣人的文化符號,也會將他帶往到他原先不熟悉的領域。

例如,台南一兩百年的紅磚建築與台語鄉親的豁達開朗(如果他是一位台中人),又或者是,那隱藏在台灣歷史當中,尚未被普遍大眾認識的悲慘事件(比如一個個發生在中南部小人物的政治迫害事件),這些都是當我們選擇了一個文化符號之後,必然會被帶往的另一個更廣大的符號世界。

最終,我們可能會被帶到與我們選擇了不同符號,或意義的人們不同的世界裡,我與他,我們與他們,我們的階級與他們的階級,我們的族群與他們族,我們的民族與他們的民族,我們的世界與他們的世界,我們終於能夠理解到,我們與他們的不同,來自於那些對符號的選擇和意義,全是之差異的累積所造成的分離,它讓我清楚知道,和你和他的分別,以及我和你和他所看見的「世界」的分別,甚至是我和你和他,所認知到的文化符號的分別。

文化引導著我們走向成為個體,卻又讓個體看到文化(們)的差異和角度,只有在文化當中,我才能確定自己是誰,才能知道我所經驗的文化特殊在哪裡。當我們嘗試描繪自己所觀察到的文化時,其實也就是在描繪我們自己以及外在世界。

文化與個人,呈現出了相當有意思的辯證關係:究竟是文化形塑了我們的生命,還是我們的生命經驗界定了某些文化。我們永遠無法超脫這樣子的矛盾,去看待文化與個人的關係。人活在文化裡,但文化也只是人在意識當中的一種「認知」而已。

當我們能夠坦然面對文化作為我們經驗裡的一環,而非形而上的作用時,或許就能大膽放心地用直觀和定義,去面對各種生活經驗上大大小小的文化生活軌跡,也才能夠毫無疑慮的為文化尋找它的意義和定位。

人需要文化,沒有文化就像是在黑暗中失去的燈火,與其抱著對黑暗未知的恐懼,不如信任燈火所照亮的一切。人們不需要過度疑慮文化是否真實存在,而是把這種對文化感覺,化作生命的指南,任由它衝撞,任由它受挫,任由它成長。

本文經《方格子》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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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祖鵬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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